關于(yú)廣東轄區私募基金管理人(rén)聯系我局有關事項的(de)通知
廣東轄區各私募基金管理人(rén):
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(yào / yāo)求,廣東證監局負責廣東轄區(除深圳市以(yǐ)外的(de)廣東地(dì / de)區)私募投資基金行政監管工作,目前我局監管該項業務的(de)處室是(shì)會計監管處。按照中國(guó)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《私募基金管理人(rén)登記須知》的(de)相關要(yào / yāo)求,注冊地(dì / de)在(zài)廣東轄區并已完成登記的(de)私募基金管理人(rén),需在(zài)10個(gè)工作日内與我局會計監管處取得聯系。
鑒于(yú)廣東轄區私募基金管理人(rén)衆多,現将有關情況通知如下:
1.請下載并填寫《廣東轄區私募基金管理人(rén)誠信合規經營倡議書》(見附件)。
2.上(shàng)述材料請通過電子(zǐ)郵件(郵件名稱以(yǐ)公司全稱命名)報送至我局私募監管聯系人(rén)郵箱(huangqy@csrc.gov.cn)。
在(zài)此,我局呼籲轄區私募基金管理人(rén)嚴格按照《中華人(rén)民共和(hé / huò)國(guó)證券投資基金法》《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》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産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》以(yǐ)及《證券期貨投資者适當性管理辦法》等相關規定,依法合規經營。
請廣東轄區各私募基金管理人(rén)相互轉告周知。
聯系人(rén):廣東證監局會計監管處 黃茜穎 020-37853863
附件:《廣東轄區私募基金管理人(rén)誠信合規經營倡議書》
廣東證監局
2017年12月28日
廣東轄區私募基金管理人(rén)誠信合規經營倡議書
爲(wéi / wèi)保護投資者及相關方的(de)合法權益,規範私募基金機構及人(rén)員執業行爲(wéi / wèi),樹立廣東轄區私募基金業的(de)良好形象,維護誠信、合規、公平競争的(de)市場環境,廣東證監局向廣東轄區各私募基金管理人(rén)發出(chū)以(yǐ)下倡議:
1.嚴格遵守《中華人(rén)民共和(hé / huò)國(guó)證券投資基金法》、《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》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産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》以(yǐ)及《證券期貨投資者适當性管理辦法》等相關規定,堅持誠信守法,堅守職業道(dào)德底線;堅持私募原則,決不(bù)變相進行公募;堅持投資者适當性管理,面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;堅持合規經營,不(bù)得承諾保本保收益。
2.按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,自覺接受監管機構、自律組織、投資者和(hé / huò)社會公衆的(de)監督,自覺履行登記、備案義務。
3.加強内部控制,建立結構合理、控制嚴密、運行高效的(de)内部控制體系,制定并執行切實有效的(de)内部控制制度,增強風險控制意識,提高風險管理能力,有效防範和(hé / huò)化解各類風險。
4.不(bù)斷提升從業人(rén)員的(de)專業素養和(hé / huò)道(dào)德水平,規範從業人(rén)員的(de)執業行爲(wéi / wèi)。
5.杜絕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(de)非法活動。
廣東證監局
2017年12月
回執表 | ||
機構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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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募機構登記時(shí)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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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募機構類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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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募基金産品總規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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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冊地(dì / de)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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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公地(dì / de)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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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(rén) (負責人(rén)) | 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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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系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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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(zǐ)郵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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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構日常聯系人(rén) (總經理或合規負責人(rén)) | 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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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系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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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(zǐ)郵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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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:請反饋WORD文件,無需簽字簽章或掃描(請勿發送PDF文件)。